中国科学院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6年硕士招生复试规程

  • 李燕华
  • 创建时间: 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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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复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本学院的硕士复试工作。现将我单位复试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试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选拔原则。

二、复试组织:

  复试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相关工作。 

三、复试资格及名单:

  凡参加202512月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第一志愿报考院校为“中国科学院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并达到教育部公布国家一区(A类考生)单科及总分要求的各专业考生,分数线均为:总分≥264分,单科(满分=100≥35分,单科(满分=150≥53分。均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名单见附件1

四、复试安排: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日期定为2026326-27日,复试地点在中国科学院大学玉泉路校区。复试期间食宿自理,具体安排另行邮件通知考生本人(请注意查收硕士报名填报的邮箱)。

五、复试资格审查及材料准备:

  复试期间,学院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复试时,按以下顺序准备纸质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4、本科成绩单原件(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硕士入学初试成绩单(下载网页版即可);

  6、考生自愿提交证明本人能力的其他辅助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明等原件;

  7、《中国科学院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见附件2

  8、《中国科学院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见附件3

  9、《中国科学院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4

  10、《中国科学院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表》见附件5

六、复试内容:

  1、笔试:时间2个小时:

  (1)英语测试:主要考察英语的实际应用能力;

  (2)数学及专业课测试:主要考察数学及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的情况,基本应用技能。

  2、面试:时间每人约20分钟:

  (1)考生需准备ppt作自我介绍,时间5分钟;

  (2)综合面试:对考生的品行修养、思想道德、科研及培养潜力、沟通能力、综合素质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七、复试成绩说明:

  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2、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八、复试纪律要求:

  考生需要在复试前签订《中国科学院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九、拟录取:

  1、复试小组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结合学院招生指标,在体检、政审合格后,以总成绩为准,由高分至低分择优拟录取。

  通过复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和政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2、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拟录取:

  (1)逾期不参加复试或迟到15分钟以上者;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及格者(满分为100分);

  (3)体检、政审不合格者;

  (4)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全部真实资格审核材料者;

  (5)违反考试及复试诚信承诺及其他纪律者;

  (6)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者。

十、公示与争议解决:

  考生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并及时通知考生。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8256714。学院招生监督电话为:010-69671797、010-69671783有关招生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

十一、其他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未进行资格审查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提交材料不合格、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及拟录取资格。

  2、我院相关招生信息通过学院网站发布或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送给考生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要求执行。本方案如有与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10-69671783

E-mail:jsjzhaosheng@u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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