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子项目及基本分值 |
考核内容及评分依据 |
得分 |
支部
建设
情况
(20分) |
支委会建设
(2分) |
委员齐全,缺额及时增补;支部书记工作带头、认真,委员分工负责、团结协作,注重提高支委会整体工作水平。不健全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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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党员名册
(2分) |
名册包括本支部全部党员、预备党员,每人的基本信息准确,更新及时。无名册不得分,不准确、有遗漏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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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会议(活动)记录本》使用管理
(7分) |
详细记录本支部每次会议或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应到人数、实到人数、主题、具体内容等。记录不规范、不完整或漏记的扣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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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
(3分) |
每学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在支部会上征求意见,并按时报所在党总支批准、备案。无计划不得分,未按时上报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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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
(3分) |
每学年做工作总结,在支部会上汇报,按时报所在党总支。无总结不得分,未按时上报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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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收缴、管理
(3分) |
按时、足额上缴党费;党费合理使用,账目清晰准确、手续完备。每迟交1次扣1分。账目不清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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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宣传
公益
工作
(20分) |
学习上级党组织文件
(4分) |
按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文件,按规定时间书面汇报学习情况。每少组织1次学习扣1分。未按时上报学习情况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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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专题研讨
(2分) |
每学期组织专题研讨活动一次,有主题、有记录和汇报材料。每少组织1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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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
(8分) |
每学期在各类宣传媒体(校刊、网站等)刊发稿件2篇。每学期比标准少1篇扣2分,每多1篇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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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公益性活动(6分) |
每学期组织一次公益服务性活动,每少组织1次扣3分。每增加1次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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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
基本
制度
情况
(15分) |
落实会议及
培训制度
(5分) |
依照“三会一课”相关规定,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支部全体会议,组织党员按时参加党课及相关培训活动。任何一项缺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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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生活会
(4分) |
会前注意征求群众意见,会上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学期1次。每少开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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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
(6) |
认真开展组织生活活动,每学期2次。每少活动1次扣2分。组织生活有特色、值得借鉴推广的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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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管理
服务
工作
(15分) |
思想政治工作
(5分) |
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人文关怀,关心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实际困难,积极为其排忧解难,增强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感。所在单位出现群体性或极端事件扣2-4分;出现教学事故、科研违规和其他事故的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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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5分) |
坚持党的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充分发挥支部在组织、沟通、协调等方面的优势,主动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本单位、本部门的改革创新、和谐发展,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工作不到位、矛盾突出、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5分。所在单位(部门)被评为优秀的加2-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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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分) |
教育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无违法、违纪行为。党员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扣3分;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扣2-5分,支部不得评先进。党员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或评为优秀的加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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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发展
工作
(15分) |
培养、发展工作
(8分) |
落实联系人与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联系制度,每季度按时填写《培养考察写实表》;制定党员发展计划,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积极规范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注重在教学科研管理骨干中发展党员;培养考察及发展工作程序完整规范。每有一人未按要求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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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7分) |
考察预备党员,按程序按期做好转正事宜。每有1人未按要求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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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
建设
工作
(15分) |
党风廉政工作
(5分) |
完成党委、纪委布置的反腐败工作,积极配合纪委交办的本单位有关群众举报和党员违纪案件的协查工作。不积极协查的扣3分,出现腐败现象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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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联系群众
(6分) |
指导并积极支持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开展活动。工作不主动、不配合的扣1-6分。所在单位(部门)开展活动出色并受到学校奖励的加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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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工作
(4分) |
密切联系民主党派人士、归侨眷、党外教学骨干,每学期应举行一次征求意见和建议的专题座谈会,注重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没有相关工作记录的扣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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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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