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计算机与控制学院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公告

  • 创建时间: 2013-04-28
  • 3635

中国科学院大学计算机与控制学院欢迎国内各重点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为我学院硕士研究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所在学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不及格、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4.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 申请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直接向计算机与控制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一)必须提供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通过中科院大学招生网推免生报名系统打印提交)。

2.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向所在学校领取,获拟录取资格后补交,最迟在1023日前提交原件)。

3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计算机与控制学院网站硕士招生表格下载区下载)。

4.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原件。

5免试资格证明原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学生证复印件。

8至少两封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推荐信(表明推荐老师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

(二)自愿提供材料

1.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2.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3. 英语水平证明(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等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注意:报名阶段,上述材料均要求提交电子版,请将原件清晰扫描后提交,暂不要求寄送书面材料(纸版材料),我院初审确定复试名单后,通知获得复试资格的同学在复试前寄送书面材料。提交书面材料时要求统一使用A4纸张,按顺序装好,所交材料概不退还。

    接收时间:

接收推荐免试生材料从2013427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13913日。

电子材料发送至:lishh@ucas.ac.cn     邮件主题格式:推免-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

书面报送材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一条3号东小楼211  

中国科学院大学计算机与控制学院  李淑红收  邮编:100190

 

三、接收程序

(一)网上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人查阅招生简章及目录,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使用《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http://admission.ucas.ac.cn/)进行网上申请。

(二)初审

我院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后,提交专家评审,确定复试名单。对初审通过者,学院将及时通知有关申请人参加复试的具体事项,包括寄送书面(纸版)申请材料、复试方式和体检内容。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寄送书面(纸版)申请材料和参加复试与体检。

(三)考核和体检

1.以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对初审通过考生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之前学院将查验考生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考核内容主要应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可通过谈话和向其母校函调等方式进行。

3.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看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4.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5.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四、录取

1.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和体检结果进行审议,确定拟接收名单。

2.收到正式接收函的学生需到其所在学校领取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并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3.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4.对体检合格的拟录取推荐免试生,调政审考核材料的时间应与统考生一致,基本在第二年的4月,政审通过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联系人:李淑红         话:01082649754

传真:01082649882        邮政编码:100190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一条3号东小楼211

网址: https://scce.ucas.ac.cn 

电子邮箱:lishh@ucas.ac.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