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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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reated: 202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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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学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励标准

2018级、2019级、2020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校本科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8000元。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成绩;

5、学习成绩(GPA)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前10%。学习成绩和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包括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高水平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三、评审工作安排

国家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学生自愿申报、学院与学校两级评审的制度。本科部成立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实施方案,组织奖学金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保存评审资料等。学院负责组织初评并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推荐候选人。工作安排如下:

1、学生申报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提交《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周内的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要求参评成绩、事迹和成果真实可信,如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的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申请审批表需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规范填写单张纸正反面打印,签名处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

材料提交:

(1)电子版材料于10月6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年级+姓名+学号+国奖申请。

2)纸质版材料于10月8日9:00-11:00,13:00-15:00提交至中国科学院大学玉泉路校区人文楼224办公室。

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将不予受理。

2、学院初评

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初评和候选人推荐工作。此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推荐5名候选人,其中每个年级不1名。

学生提交申请后,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确定推荐候选人。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名单并报送相关材料。

3、学校评审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终审工作。学院推荐的候选人需围绕个人申报事迹等内容进行公开答辩。答辩时间每人5分钟,其中汇报3分钟,答辩2分钟。评审委员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产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本科部将“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答辩评审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学生获得奖学金后如发现获奖所提供的参评成绩、事迹和成果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撤销当事人奖学金荣誉,追缴其所得全部奖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刘嫒儒

联系电话:010-69671782,15201444142  

邮箱:liuairu@ucas.ac.cn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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