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推荐2016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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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reated: 201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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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推荐2016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细则

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发本科字[2017]37号)、《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推免研究生政策如下:

一、推免范围、原则及名额

本次推免面向我院应届本科生。

免试推荐工作贯彻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注重对学生的综合考察,突出对学生专业理论和创新实践能力的考核,推荐学生应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高、实践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研究潜力。

已被尖子生海外深造计划录取的2016级学生不再同时具备推免资格。学生在境外学习期间,如有所修课程成绩不及格,不具备推免资格。

我院的普通指标,由我院审查资格确定人选,通过学院办理相关手续。

二、申请资格

由本科教务提供学生前三年主修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分,加入综合素质加分后计算综合排名,并确定保研资格范围。根据排名和指标人数确定保研名单。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者具有申请资格: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

2. 具有科学研究的兴趣和潜质,勇于探索,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 学习成绩要求:前三学年主修专业的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全部及格、获得学分。

4. 英语水平优良,至少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5. 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6. 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7. 本科毕业后不申请赴境外留学,不参加就业派遣。

三、申请材料提交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审批表》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师推荐信》。

有意愿保研并符合基本资格要求的同学需提交各加分项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扫描件(原件由老师现场审核,复印件及电子版留存档案)作为加分证明,加分标准及清单见本文附表。

接收申请时间:2019年9月8日9:00-11:00,其它时间不受理。

接收申请地点:中国科学院大学玉泉路校区人文楼224办公室。

四、排名方法

学院采用综合测评确定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以综合成绩排名并公示。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学习成绩+课外学科竞赛及科技活动成绩+社会工作成绩

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加分项组成,总分110分;其中学业成绩为本科教务提供的主修课程前三年课程加权平均分,总分100分;加分项总分上限10分,其中课外学科竞赛及科技活动成绩上限7分,社会工作成绩上限3分,评分标准见后文。

对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以不参加综合排名,由本专业三名教授(研究员)联名推荐,并进行公开答辩。经学院专家组审核后报校领导批准,成为推免候选人。此类特殊人才每年度每个专业最多不超过1人。

五、公示及结果公布

  1. 学院初审结果将在学院网站、班级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同学,请将书面意见交到学院办公室(雁栖湖校区学园二475/358室),联系人:刘卫强/刘嫒儒,电话:69671797/69671782。
  3.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定的候选学生名单报本科部进行审核。
  4. 本科部审核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 公示结束后,本科部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报相关数据。
  6.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接收单位。

六、特别强调

  1. 学生在申报推免生资格前应认真考虑,诚实守信。学生获得推免资格后,视同毕业时不再申请出国、参加就业派遣。学校将不再提供毕业生出国留学及就业推荐等相关服务。

2.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接收单位将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推免资格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

(2)最后一学年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3)最后一年主修专业课程出现不及格成绩且补考未通过。

(4)未能按期毕业或未能按期取得学士学位。

3.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所有通过保研面试的学生需提供指定医院的体检报告,若体检不合格,则不能保送研究生,并按照面试成绩递补。

4. 请申请者仔细评估、审慎决策,认真填写申请表。如有问题可向辅导员和学院办公室咨询和反映。

七、加分细则

1. 优秀学生奖励

国家级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1分/年;

省部级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0.8分/年;

校级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0.7分/年;

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0.6分/年;

2. 学科竞赛奖励

国家级及以上一等奖:2分/项;

国家级及以上二等奖/省部级一等奖:1.8分/项;

国家级及以上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奖:1.5分/项;

国家级及以上优秀奖/省部级三等奖/校级特等奖:1分/项;

省部级优秀奖/校级一等奖:0.8分/项;

校级二等奖:0.6分/项;

校级三等奖:0.5分/项;

学科竞赛包括:数学建模竞赛,全国英语辩论赛,挑战杯竞赛,创业大赛,嵌入式设计竞赛,IC设计竞赛,数学竞赛,物理竞赛,英语竞赛,大专辩论赛,其他电子设计竞赛、程序设计竞赛等。

3. 创新与能力奖励

注:本部分包括“挑战杯”、ACM-ICPC、ACM-CCPC、iGem、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等。如有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参加其他单位或高校组织的学术科技作品大赛的同学请将相关材料提交院专家组审核确定加分标准。以下各项第一、二、三、四、五作者折合系数分别为:1.0、0.8、0.6、0.4、0.2:

国家级及以上一等奖:3分/项;

国家级及以上二等奖/省部级一等奖:2.5分/项;

国家级及以上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奖:2分/项;

国家级及以上优秀奖/省部级三等奖:1.5分/项;

省部级优秀奖/校级一等奖:1分/项;

校级二等奖:0.8分/项;

校级三等奖:0.6分/项;

  1. 其它

校级优秀记者/校级优秀志愿者:0.3分/年;

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军训优秀学员/优秀实践报告:0.2分/年;

其它方面素质能力贡献特别突出,或在完成社会工作和组织集体活动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均可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研究认定,可适当加分。

附加分项目及支持材料由申请者在提交申请时提供,不提供者视为放弃

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附加分仅取最高分。

文艺、体育等重大活动的组织者和获奖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讨论认定计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6级本科生推荐免试保送报名申请确认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申请人签字
         
         
         
         
         
         
         
         
         
         
         
         
         
         
         
         
         
         
         
         

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审批表

学生基本情况          联系电话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攻读专业   所在学院  
身份证号                                    
学习情况 GPA___________ GPA专业排名:     /     (名次/总人数)
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 日期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大学期间主要表现

参加科研工作、科技活动、社会实践等情况及获得的主要成果(附:成绩单、外语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

本人对以上各项内容保证真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后果。

                                               本人签字:

                                          

 

学院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学院公章)

年月日

 

学校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学校推荐管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免试攻读研究生教师推荐信

姓名   学号  
电话   邮箱  
本科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姓名   职称  
单位   移动电话  
与被推荐人关系  
 

(推荐信正文,请手写,并签字)